
來源: 財經
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推行后,IPO何時重啟、哪家公司會成為首發公司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
5月2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截至6月5日,這意味著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將在較短時間內完成。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較為肯定地表示,本次征求意見結束并正式發布后,即會安排新股發行。
目前已經通過發審會、尚未拿到批文的公司有32家,擬發行股本總計超過143億股,其中擬發行股份最多的為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擬發行股份數達到120億股。其他擬發行股份超過1億股的公司還有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尚在排隊、并未通過發審會的公司約在300家以上。據《財經》記者了解,已經通過發審會的公司,無需再次重審,只需遞交最新的財報數據即可,如無不符合IPO要求,即可發行新股。
哪一家成為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后的首家IPO公司,將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
接近監管機構的人士向《財經》記者透露,首家公司有試點意味,利用首家公司IPO驗證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后的效果,是監管機構重點考慮的因素。
該人士認為,考慮上述因素,首家公司應該具備幾個條件:首先,首發公司的發行規模要適中,規模太小沒有驗證的意義,規模太大也沒有必要;其次,從行業角度看,要選擇周期性波動不會太大的公司,這樣公司的業績較為穩定;此外,首發公司的行業要有一些同類可比公司,以便在定價估值時有很好的參照,這樣才能驗證新股發行制度定價規則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