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06月21日 03:37 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侯捷寧 昨日,全國股轉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發布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掛牌條件適用基本標準指引(試行)》(簡稱“指引”),指引細化了全國股轉系統掛牌條件,進一步明確市場預期,減少自由裁量空間。
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對此表示:“掛牌條件的具體細則的發布說明全國股轉系統試點再擴容速度可能比市場的預期要快”。
此次發布的指引主要對此前發布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規定的六項掛牌條件進行了細化。這六項掛牌條件包括: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以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之前一個月,監管層已經召集券商討論了這個細則”,一位參加此次會議的券商高管告訴記者,據他了解,股轉系統的相關業務細則已經基本完成,接下來會陸續推出。
針對“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的條件,指引指出,股權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權結構清晰,權屬分明,真實確定,合法合規,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股東或實際支配的股東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權屬爭議或潛在糾紛。
而公司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則不應存在最近36個月內未經法定機關核準,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或是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36個月前,目前仍處于持續狀態,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實施前形成的股東超過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證監會確認的除外。
此外,記者了解到,一些想掛牌全國股轉系統的園區外的企業已經開始行動起來,“國務院已經明確全國股轉系統擴容不限定在高新園區,所有非上市股份公司均可,那我們也可以了,現在當務之急是進行股份制改造”,一家服務型企業的總經理興奮的對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