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11月27日,記者從上海市發改委獲悉,在國家發改委設立的20只新興產業創投基金中,上海獲得其中5只基金的設立指標,在與中央簽約的7省市中數量最多。
此前一日,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共同發文,決定聯合中央資金、地方資金與社會資本,設立國家級創業投資基金,第一批20只基金總額達92億元,以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
在上海獲得的這5只基金中,國家層面的參股資金將全部來自中央財政,而地方參股資金則由市級財政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專項安排的資金中撥劃。而至目前為止,社會資本方尚在“召集”中。近日,上海市即宣布啟動新能源等領域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術產業化重大項目。一位風投行業人士表示,三方共設的國家級創投基金為新興產業的成長推動政策奠定了基礎。
首批基金7省市分羹完畢
不待兩部委文件下發之時,首批20只基金設立指標已在各地分羹完畢。
記者了解到,北京、吉林、上海、安徽、湖南、重慶、深圳等7省市,10月30日已就設立這20只創業投資基金,分別與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簽約。 其中,上海市將設立集成電路設計、生物醫藥、新能源、軟件和信息服務、新材料等5只新興產業創投基金,在此次簽約的各省市中,數量和規模均居首位。
“這5只國家級創投基金基本覆蓋了上海市新興產業的主要范圍,按創投領域每個項目平均1000萬元投入,5只基金可投資200多家企業。”一名風投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
記者從上海市發改委了解到,創投基金的地方參股部分,將來自由市政府新近設立的“上海市自主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專項資金”,此專項資金共計100億元,由市級財政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專項安排。而其國家參股部分,則來自發改委目前設立的國家產業技術研發資金。國家發改委高技術司官員告訴記者,這部分資金來自中央財政。根據部委此次發文規定,每只基金中國家參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0%,地方政府參股資金規模原則上不低于國家資金;此外,社會募集資金比例應大于60%。對于更大份額的社會資本募集,上海市將吸引各類投資機構、大型企業及境外投資者的參與。
11月13日,上海市即宣布啟動支持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術產業化重大項目,涉及新能源、民用航空、先進重大裝備、電子信息制造業、海洋工程、新材料、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等7個領域共43項,僅此第一批項目就共需投資119.8億元。
“盡管政府上下力推,但這些行業賺錢還早。”上海市一位從事新能源動力汽車行業投資的經理認為,大多數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投資回報期及收益很難預測,由政府參與的引導性創投基金、尤其是天使基金,可為企業和社會資本分擔風險。國家發改委人士稱,國家設立創投基金的目的,正是為了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向高新技術產業,以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
92億國家創投基金:政府不控股
11月26日,一份名為《關于實施新興產業創投計劃、開展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參股設立創業投資基金試點工作的通知》,由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下發。《通知》規定,創投基金規模每只原則上不少于2.5億元,由國家資金、地方政府參股資金和社會投資共同組成,而國家資金不應參與基金控股。
“第一批創投基金總計20只,其國家資金部分來自由中央財政設立的國家產業技術研發資金。”國家發改委高技術產業司官員告訴記者,待這批基金運作成熟后,國家將發起設立更大規模的創投基金。
記者了解到,首批創投基金的總規模將達92億元,其中國家層面投入10個億,帶動地方政府投入12個億,并吸引社會資本70億元。其中國家出資部分,將由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委托專業管理機構進行管理。受托管理機構不得干預基金正常的經營管理,應以出資額為限對基金行使股東權力。
《通知》規定,國家資金與地方政府資金同進同出,除在基金章程中規定的條款外,國家資金不要求優于其他社會股東的額外優惠條款。 在創投基金的運營及收益方式上,國家資金將與地方政府資金、社會資金共同支付基金管理機構管理費用,并將部分基金增值收益(一般為20%左右)獎勵基金管理機構。不過,在某些情況下國家資金也可考慮不支付每年的管理費用,但同時須將50%的基金增值收益讓渡于基金管理機構。而對于參股設立的天使基金,國家資金可給予更大的讓利幅度。
記者從國家發改委了解到,國家投資形成的股權待國家高技術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成立后,將全部轉入引導基金。早在去年,國家發改委與財政部即共同啟動了創業風險投資試點,以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種子期、起步期高新技術企業;今年上半年,國家發改委高技術產業司官員表示,將在此試點的基礎上,研究設立高技術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探索有中國特色的政府支持創業風險投資運作和發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