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08-09 18:52 來源:鳳凰財經
這兩年,眾籌不是一般的的火,一幫打了雞血一樣的創業者,經常在一些公開場合為之鼓吹,什么要用眾籌來改變世界、眾籌是金融的未來之類的,不絕于耳。一次筆者誤入一場眾籌行業的大會,2000多人擠滿酒店的會議中心,群情亢奮,自以為進入了傳銷組織,趕緊跑掉。
股權眾籌是眾籌的一類,如果說商品眾籌相當于大家湊錢買東西,不管值不值,最后還有商品會到投資者手上,比如眾籌一片果園的蘋果,基本上可以保證花了錢有水果吃。但股權眾籌買的是未上市公司的股票,一般為小型創業公司的股權,這些股權一般是由專業風險投資機構投資的,在投資之前他們要經過一系列的調查,再做出投資決定,等股票上市后,他們再退出,以賺取利潤。
但如果把這些股權拿到網絡上分成份額銷售,對于沒有任何專業背景的散戶投資者來說還不如賭博。因為賭博各方機會是一樣的,但是創業公司不一定,他們絕大多數在一兩年內就會死掉,對于連這家公司是干什么都不知道的投資者來說,結果只可能顆粒無收。
所以,如果股權眾籌平臺向公眾開放,風險巨大。
雖然股權眾籌風險很大,但是經不起忽悠,加上各級政府推波助瀾,一時蔚然成風,各種眾籌平臺紛紛推出,要做成中國資本市場第五板,一時不談眾籌者不足語資本市場。
好在還有明白人,繼上月央行等10部委明確證監會為股權眾籌的監管機構,證監會開始對各類打著股權眾籌名號的平臺進行調查,8月7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證監會決定近期對通過互聯網開展股權融資中介活動的機構平臺進行專項檢查,并發布了《關于對通過互聯網開展股權融資活動的機構進行專項檢查的通知(證監辦發〔2015〕44號)》。對于股權眾籌的監管的方向基本確定,其中包括:
1、“公募”、“私募”分開監管
股權眾籌融資主要是指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具體而言,是指創新創業者或小微企業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互聯網平臺(互聯網網站或其他類似的電子媒介)公開募集股本的活動。由于其具有“公開、小額、大眾”的特征,涉及社會公眾利益和國家金融安全,必須依法監管。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展股權眾籌融資活動。
這一點被認為對當前市場上的股權眾籌是一柄重劍,多數平臺都要關掉。
其實不然,這里所說的是“公開募集股本”,也就是公募眾籌,是對非特定投資者開放的股權眾籌平臺,證監會的態度很明確,“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展股權眾籌融資活動。”,這樣看來,以后要想開展公募眾籌,忽悠一般散戶就不難么容易了。
那么其他打著股權眾籌名義的股權眾籌平臺是什么呢?
證監會認為“目前,一些市場機構開展的冠以“股權眾籌”名義的活動,是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的非公開股權融資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募集行為,不屬于《指導意見》規定的股權眾籌融資范圍。”
意思是這部分屬于“私募股權眾籌”,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規定,要采取非公開發行方式,發行對象累計不得超過200人,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且發行對象必須是符合一定條件的合格投資者。
公募與私募的主要區別在于股權融資的募集對象,前者是向不特定的投資者公開發行,后者是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比如一些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大多數采取的是“領投+跟投”的模式,對于領投人與跟投人都設有一定門檻,比如50萬起投、投資者總數在200人以內等。
2、私募股權眾籌經營范圍界定
“將非公開股權融資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稱為股權眾籌,易引起市場和社會公眾對股權眾籌概念的混淆。”鄧舸說。
這是否是說私募股權不合法呢?當然不是。
中國證券業協會于去年12月公布了《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規定,私募股權眾籌融資是指融資者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平臺以非公開發行方式進行的股權融資活動。也就是上文所說的要向200人以內的合格投資者特定發行。
未來可能是根據9月1日起實施的《場外證券業務備案管理辦法》,正式將私募股權眾籌業務納入并實施備案管理。
但是私募股權也不能因此就高枕無憂,此次證監會檢查將摸排情況并及時糾正不合規的業務行為,檢查的對象包括但不限于以“私募股權眾籌”、“股權眾籌”、“眾籌”名義開展股權融資活動的平臺。是否違反上述資金募集范圍,各家私募股權融資平臺還在從自身檢查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