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再獲金融支持 資本市場將擔重任
發布時間:2015年10月30日
信息來源:浙商創投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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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3日 04:42 證券日報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的相關意見提出,將放寬創業板財務準入標準,盡快啟動上市小微企業再融資。專家稱財務標準的放寬將有助于還原企業真實的盈利水平
“適當放寬創業板市場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準入標準,釋放了一種積極的信號,短期來看可能對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不會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從長期來看還是能解決一定問題的。”在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后,北京一家創業投資管理公司投資經理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采訪時表示。
在“大力拓展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方面,意見提出,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是解決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比例過低、渠道過窄的必由之路。進一步優化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市場的制度安排,完善發行、定價、并購重組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適當放寬創業板市場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準入標準,盡快啟動上市小微企業再融資。
建立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加大產品創新力度,增加適合小微企業的融資品種。進一步擴大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逐步擴大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發行規模,在創業板、“新三板”、公司債、私募債等市場建立服務小微企業的小額、快速、靈活的融資機制。
一位券商投行人士對記者表示,放寬創業板財務準入標準,將會帶來兩方面的影響,一是資本市場流動性提高,由于財務標準的放寬,很多業績不理想的企業可以通過其成長性實現上市;二是由于對業績波動容忍度提高,很多企業不會再刻意人為制造業績,有助于還原企業真實的盈利水平。
“盡管國務院發布意見,提出要適當放寬創業板市場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準入標準,但是要實施起來還是存在一定的困難。”上述創業投資管理公司投資經理對記者表示,“以前創業板對財務標準的要求并不高,但實際上大家在上報的時候,公司的財務標準都不低。同時,保薦機構在挑選項目的時候,也不會挑選財務標準相對較低的公司。”
在他看來,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如果想要通過投資機構來投資以獲取資金并不現實。“投資機構只會錦上添花,但不會雪中送炭。畢竟,投資機構還是希望投資更好的企業。”
此外,在“大力拓展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方面,意見還提出,在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基礎上,將區域性股權市場納入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促進小微企業改制、掛牌、定向轉讓股份和融資,支持證券公司通過區域性股權市場為小微企業提供掛牌公司推薦、股權代理買賣等服務。進一步建立健全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制度,適時出臺定向發行、并購重組等具體規定,支持小微企業股本融資、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活動。探索發展并購投資基金,積極引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小微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等發行企業債券,專項用于投資小微企業,促進創新型、創業型小微企業融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