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接觸證監會 欲為影子銀行解困?
發布時間:2015年10月30日
信息來源:浙商創投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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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經濟報道 松壑 北京報道 2013-08-07 23:44:57
信貸資產證券化(CLO)或將迎來新的政策利好。
據媒體報道,銀監會近日正主動接觸證監會,推動券商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發展。該政策若如此推進,銀行的信貸資產將有望作為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向券商轉讓,而券商設計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產品亦將可能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無獨有偶,日前已有其他信息佐證這一趨勢。
“我聽說銀監會和證監會相關部門在頻繁往來,為聯合推動信貸資產證券化努力。”7月26日,東方證券資產聯席總經理任莉曾在中國信托業高峰論壇上透露。
長期以來,由于國內堅持的分業監管模式,信貸資產證券化與企業資產證券化一直在銀監系統和證監系統的分割下分立運行,而監管部門聯動和溝通,或將打破分業的監管藩籬。
然而,面對這一政策預期,部分券商卻表示“難言利好”。而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銀監會主動接觸證監會,并推動券商的CLO相關事宜,實際上是為現階段日益膨脹的影子銀行規模加以疏導。
券商冷對CLO
一邊是監管層間的溝通往來,另一邊則是券商應對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迷茫。
“很難理解銀監會為什么會主動找證監會溝通這個事,因為銀監體系下也有信貸資產證券化。”匯金系某券商研究人士指出,“而且在監管系統分割的情況下,信貸證券化并不是簡單的溝通就可以完成的。”
在該人士看來,在政策信號并未明顯釋放的情況下,券商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前景不甚明朗。
除政策預期外,亦有部分券商對CLO的冷對,是出于對作為基礎資產的信貸資產屬性的不認同。
“真正原因還是市場不成熟,券商把資產標準化的難度很大,而長期信貸資產的水就更深了,連銀行自己都搞不清定價。”深圳某券商固收人士表示。“相比之下,ABS的希望稍微大一點,而且范圍也比較寬。”
此外,針對基礎資產而形成較低的票面利率也成為了券商消極的原因之一。
“這不僅僅是由于監管分割方面的問題。”某銀行系券商人士坦言,“一方面,銀行方面不愿意把資產質量較好的信貸資產賣斷;另一方面,信貸資產的收益率本就有限,證券化還要綜合各種成本,這樣做出的資產證券票面利率。”
事實上,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的低收益性在部分試點項目中已有所體現,以2012年第一期開元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托資產支持證券(下稱開元12)為例,其優先級A的4檔票面利率僅在4.1%-4.7%之間,和固收市場中較為主流的公司債和企業債相比,該收益率并無優勢。
“資產支持證券是新產品,市場接受仍需要一定時間,起初在價格上如果沒有優勢,資產證券化就很難推廣。”前述銀行系券商人士指出,“所以早期的信貸資產證券的銷售都是通過事前溝通,提前聯系買方才完成的。”
該人士認為,由于票面利率過低,起初能夠接受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的主要買方仍然會以銀行資金為主。
開元12的認購比例亦從側面佐證了這一觀點,資料顯示,開元12的認購機構中,銀行占據87%。這意味著,銀行資金仍然是認購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的主力。
替代“通道業務”?
針對銀監會在信貸資產證券化方面接觸證監會的“主動”,有機構人士認為,銀監會此舉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看似推廣信貸資產證券化,有可能為現階段的影子銀行疏導解困。
“銀監會是在為處理銀行理財等表外放貸所形成影子銀行規模預留空間。”北京某股份行人士分析,“銀行理財的表外業務都屬于非標類債權投資,根據8號文的要求,其總規模將受到限制。”
2013年3月25日,銀監會下發8號文(《中國銀監會關于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下稱非標債權)的不得超過理財產品余額的35%和銀行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
其中的非標債權,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于信貸資產、信托貸款、委托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一直以來,為了規避授信額度等管制,銀行通過發行理財產品募集資金,取道券商、基金子公司等通道投資信貸資產、票據資產和信托受益權等非標準化債權(下稱“非標債權”),進而實現表外放貸,并構成了當下體量龐大的通道型影子銀行體系,然而這部分卻因缺乏適當監管而遭到質疑。
7月31日,銀監會曾在其年中工作會上披露,截至6月末,銀行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為2.78萬億元。較8號文出臺前下降7%。
雖然非標類債權規模下降,但銀行的非貸類業務仍需要尋求出口,而信貸資產證券化恰好可為銀行騰出非標額度提供了選擇。
“信貸資產證券化實質上是在替代原有的通道業務,讓信貸資產的出表陽光化、標準化,信貸資產變身為證券后,就不再占用非標額度。”東北某國有大行人士表示,“從某種程度上講,過去的銀行理財產品屬于非標準的證券化,打個比方,如果銀行理財產品能夠直接上線到銀行間或交易所市場交易,那都不需要資產證券化了。”
而在部分銀行人士看來,以證券化模式替代目前影子銀行體系的嘗試,或許只是“一廂情愿”。
“對于銀行來說,傳統的表外業務不可能被資產證券化所替代,因為信貸資產一旦出表,逐利性就會要求銀行利用騰出的額度和資金繼續開展業務。”前述股份行人士坦言。
“對比兩種出表方式,其承擔的費用不一樣,通道業務中的手續費很低,比如券商定向資管的通道費才萬五;而信貸資產證券化則不一樣,律所、評級、中介、交易所,這些費用和目前的通道費相比肯定更高。”該人士表示。“只要目前銀證業務可以做下去,銀行仍然愿意采取這種方式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