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證券時報》
備受市場關注的創業板退市制度終成正果。《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上周正式發布并自5月1日起施行,標志著創業板退市制度正式進入實施階段。深交所明確了創業板公司退市后統一平移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為保護投資者權益,給予退市公司股票合適的轉讓場所,創業板上市規則明確規定,創業板公司退市后,統一平移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作為A股市場完善退市制度的“試驗田”,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最終出臺實施無疑具有風向標意義。 對照原先的方案,通過修訂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定稿施行的創業板退市制度不打折扣,更為嚴格更為務實。尤其是數條細則,直指財務造假及相關利益階層護殼毒瘤,可謂切中要害。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首批創業板公司于2009年10月份上市,距今不過兩年半時間,首次公開發行融資額極大地充實了這些公司的凈資產規模,因此在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凈資產為負的現象在短期內可能難以出現,與連續三年虧損的退市紅線也仍有較遠距離
中金公司近日發布的研報認為,本次的創業板退市制度體現了三個方面的意義:1)對借殼上市規定較嚴,創業板中連續兩年虧損后的退市率或升至22% 。2)創業板退市標準增多,單項標準要求從嚴。3)強調退市信息披露;對虛假、誠信缺失行為零容忍。退市制度短期抑制創業板整體估值水平,長期有利于引導市場價值投資理念,但能否真正改變股市“差而不退”現象尚需時間檢驗。提前借殼和非經常性盈利轉正均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未來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效果。
如深交所有關負責人所言,創業板退市制度出臺實施的作用和目的不是為了讓多少公司退市,而是真正意義上建立起一個有進有出、動態平衡的資本市場循環體系。創業板作為一個新興的市場板塊,自誕生之日起就擔負著重要的使命,除了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更擔負著資本市場制度創新“試驗田”的重任,創業板退市制度正是其一。如今創業板市場有進有出的制度建設已形成,而市場更為期待的則是,在不斷完善和發展的過程中,下一步的主板退市制度改革,終結市場上一幕幕“烏鴉變鳳凰”的丑劇再演,還資本市場一個清新的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