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4月12日,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關于加強改善金融服務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第一財經日報》獲得的相關文件顯示,其內容包括將與香港試點開展雙向跨境貸款、年內成立深圳前海股權交易所、設立戰略新興產業國家級創投母基金等。據悉,相關工作有待國家有關部門正式批準后實施。
業內專家認為,上述措施看似并不相關,但實際上全部指向企業融資。這些政策一旦實施,將為中小企業搭建一個更好的融資平臺。
搭建中小企業融資平臺
本報記者發現,文件至少有十多處提到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和服務。
“進一步發揮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和服務作用,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轉型升級,著重解決實業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有效抑制社會資本“脫實向虛”。”《意見》開宗明義寫道。
具體措施方面,則包括加快推進深港銀行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設立戰略新興產業國家級創投母基金、跨國公司境內集中設立資金管理機構、年內成立深圳前海股權交易所、擴大代辦股權轉讓系統試點、創新債券市場發展等內容。
武漢大學金融學院副院長葉永剛教授對本報表示:“股權交易所這些都不是新鮮事,最值得關注的是跨境人民幣貸款,這是全新的實驗。”
實際上,今年年初曾有消息稱,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曾下發文件,允許內資企業和廣東省內駐港企業通過香港母公司、分公司向香港銀行申請人民幣貸款用于廣東省內項目。本報記者以咨詢名義從該行跨境辦了解到,此事正在籌備之中,而具體進展,該辦人士并未透露。
廣東社科院研究員黎友煥分析,深港開展雙向跨境貸款,主要是香港的人民幣資金具有低成本和規模化的特點。據《中國外匯》今年4月消息,截至去年底,香港存量人民幣為5885億元。
而創投母基金和股權交易所,則為企業打開了直接融資的大門。葉永剛介紹,股權交易所實際上是地方性的證券交易所,凡是達不到滬深兩市上市標準的企業,都可以在這個交易所掛牌,從而實現直接融資。而創投母基金則可對創投機構進行扶持。
“這些措施的效應疊加起來,實際上是為中小企業搭建了一個巨大的合法融資平臺。”黎友煥說。
基石投資董事長張維告訴本報記者,一般地方政府都會要求創投機構在本地注冊,資金優先用于本地企業。而政府引導基金對創投機構的吸引力非常強大,可以輻射整個珠三角乃至華南地區,吸引更多的創投機構入駐。
“母基金”是由政府設立并按市場化模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過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發展,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
“招商引資只能招一個企業,但招一個創投機構進來,就能把很多企業都帶進來了,而母基金又能扶持其他創投機構,能帶動一大片企業。”張維說,與此同時,創投機構的股權和投資需要流動起來,相關企業股權掛牌交易后,打通了創投投資和股權流通渠道,極大推動相關企業股權流動,創投機構有了更多的退出途徑,可以實現財富的增值溢價,這對促進創投的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權限之爭?
葉永剛認為,財政收入的大頭歸中央政府,而社會資金大多在銀行系統,地方政府缺乏話語權。而深圳創投母基金遲遲未能成立,亦與受到政策限制有關。上述措施若得以推行,地方政府在資金管理上的權限,將大大提升,更重要的是,企業融資也將大受裨益。
以創投母基金為例。據了解,10年前,國家開發銀行來深圳商談在深圳設立母基金事宜,但最終未能成為現實。最終,國家開發銀行選擇了蘇州。2010年12月28日,中國首只國家級大型人民幣母基金——總規模達600億元的“國創母基金”正式落戶蘇州工業園區。實際上,早在2006年,蘇州創投集團就和國開行聯合推出了國內第一個10億元人民幣母基金,投資了16個基金。
不只是蘇州,上海、天津也在積極推進成立政府引導基金。去年11月,上海城投控股總裁安紅軍就曾表示,準備在今年聯合部分產業背景國企和民企設立規模為100億左右的母基金。而天津在更早的2001年3月,就以天津市政府設立的總額度為5億元的市創業投資引導資金成立了母基金——天津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其官網資料顯示,該公司目前已投資十余家創投公司。
而黎友煥也持類似觀點。他認為,提了很多年沒有成立的原因主要是政策限制。“這次聽說已經得到國家層面的默許,我估計國家政策層面已經同意,很快可能有具體的批復文件下發。”
而張維則對此有不同看法。他認為,深圳此舉實際上意在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這么多年在沒有政策優惠的情況下,深圳的創投機構數量位居全國第一,主要原因就是緊鄰深交所和港交所,深交所以中小板和創業板為主,這符合創投投資特點,所以市場和市場要素發展全國領先。”張維說。
他認為,深圳的創投母基金和股權交易所之所以遲遲未能成立,是因為需要合適的時機,要等待國家明確對前海的戰略定位,以便找到產業發展落腳點。而現在提出正是時候。隨著上述措施的正式出臺,將對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揮重大作用。
形成規模是關鍵
葉永剛認為,深圳上述措施要想成為現實并不容易。“證監會雖然早就允許開展股權交易代辦系統,但一直沒有做起來。”
在張維看來,股權轉讓代辦市場,一直不活躍,并非是政策限制的因素,是“沒有用心去做”。而推動其形成規模,取決于兩個要素,一是完善掛牌企業的信息披露機制,二是要形成規模聚集效應。如果參與交易的創投機構和企業數量過少,市場自然難以繁榮。
“前幾天我和前海管委會人士交流時,對方表示有意將深圳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合并到未來的前海股權交易所。”張維認為,創投母基金、股權轉讓代辦和股權交易,在機構設立和業務方面不能太過分散,深圳的高新技術園區企業的股權交易代辦系統、產權交易所以及專門的私募股權轉讓等都可以考慮合并到未來的前海股權交易所。
此外,應該將各省的產權交易所、股權交易代辦系統進行整合,并在政策上給予支持和適當傾斜,形成規模,產生聚集效應,促進市場活躍。
張維建議,在具體政策上,可以把全國高新技術產業園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全部納入“新三板”,門檻放低一點,條件放寬一點,畢竟只有足夠多的企業能進入市場,才是最為關鍵的因素。